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国家作物种质库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1月05日 16: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作物种质库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农业和林业机械/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 ||
采购单位 |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05日 16:2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0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钱卉卉、刘雨婷、李振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2108246、62108186 | ||
采购单位 |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陆美斌、王佳宁(010)82108578、821063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A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钱卉卉、刘雨婷、李振(010)62108246、62108186 | ||
附件: | |||
附件1 | TC200F0CN-更正公告(01.05).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C200F0C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国家作物种质库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一:本项更正适用于本项目第01-04包:
序号 | 更正内容 |
1 | 原公告中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四条“本项目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允许采购的进口设备名称已在本投标邀请中写明。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本投标邀请中写明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本项条款不属于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2 | 对原公告中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四条作出如下更正:“本项目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允许采购的进口设备名称已在本投标邀请中写明。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应保证所投产品能在中国海关履行合法通关手续并进入中国关(境)内。本投标邀请中写明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
3 | 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能在中国海关履行合法通关手续并进入中国关(境)内”作出承诺。 |
更正内容二:本项更正适用于本项目第02包:
序号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表的商务部分中“同类项目业绩(一)投标人出具自2015年1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投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为4分。 注:同类产品指:荧光倒置显微镜” |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表的商务部分中“同类项目业绩(一)投标人出具自2015年1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投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为3分。 注:同类产品指:荧光倒置显微镜” |
2 |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表的商务部分中“同类项目业绩(二)投标人出具自2015年1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投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为4分。 注:同类产品指:智能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 |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表的商务部分中“同类项目业绩(二)投标人出具自2015年1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投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为3分。 注:同类产品指:智能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 |
3 |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表的商务部分中“同类项目业绩(三)投标人出具自2015年1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投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为4分。 注:同类产品指:差示扫描量热仪 |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表的商务部分中“同类项目业绩(三)投标人出具自2015年1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投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为3分。 注:同类产品指:差示扫描量热仪 |
4 |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表的商务部分中“同类项目业绩(四)投标人出具自2015年1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投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为4分。 注:同类产品指:种质高质量图像采集系统(高光谱成像仪) |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表的商务部分中“同类项目业绩(四)投标人出具自2015年1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投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为3分。 注:同类产品指:种质高质量图像采集系统(高光谱成像仪) |
更正内容三:本项更正适用于本项目第04包:
《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一)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分包最高限价(万元)”由620.00万元更正为610.00万元。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联系方式:陆美斌、王佳宁(010)82108578、82106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A室
联系方式:钱卉卉、刘雨婷、李振(010)62108246、62108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卉卉、刘雨婷、李振
电 话: (010)62108246、6210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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